消息來源:佛山市人力資源協會 更新時間:2017-02-06
各地級以上市政工職評辦、省直和中央駐粵有關單位政工職評辦:
根據工作安排,我辦定于2月中旬組織申報2016年度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評審答辯會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答辯時間
2017年2月18日(星期六)全天
上午9:00—11:30 下午2:30—5:30
二、答辯地點
廣東工業大學東風東校區7號樓301室,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729號(地鐵5號線)。
三、有關要求
1.請答辯人按規定時間(見附件1)準時到達7號樓301室報到,向工作人員出示身份證(原件)核實、簽到,在座位上休息靜候,由工作人員通知其進入規定的課室參加答辯。
2.每人答辯時間共15分鐘。前5分鐘答辯人自我介紹本人基本情況和主要工作業績,后10分鐘根據評委提問進行答辯。工作人員分別在第4、第9分鐘時舉牌提示,到時停止答辯。
3.答辯時要圍繞主題,簡捷、清楚回答(可參考本人的論文和個人述職報告)。
4.帶上本人報送的2篇論文、述職報告(個人專業工作總結),紙和筆。
5.帶本人身份證和一張小一寸彩色藍底照片(申報時已上交的除外)。
四、注意事項
1.進入候答課室保持安靜,關閉手機,禁止與他人交談,不要離開課室。
2.不與評委握手和交換名片,不允許與評委談論與答辯無關的話題,違規者立即終止本次答辯資格。
3.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,確需調整答辯時間的必須在接到通知時馬上與我辦聯系,以單位名義提出申請,我辦視情調整該同志答辯時間,擅自更改時間或不準時參加答辯的人員,視為放棄本次答辯評審。
以上違規者,兩年內不得申報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。
請各地各單位及時將本通知轉發給有關答辯人員(名單見附件1),于2月14日前統一將答辯人發表的2篇論文復印件(須復印原件封面、目錄、出版刊號及文章內容,并在復印件每頁注明“與原件相符”并加蓋公章)各4份郵寄至我辦(地址:廣州市越秀區合群三馬路26號省委大院4號樓338A房),并將回執發送至郵箱gdlwdb2017@163.com。逾期未報,視作放棄評審答辯。
聯系人:熊倩蕓,電話:020-87182390、15217219516;徐東華,電話:020-87195397。
附件:1.申報2016年度廣東省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答辯人員名單及答辯時間安排
2.申報2016年度廣東省高級政工師任職資格評審答辯回執
省政工職評辦公室
2017年2月4日